为民办实事 | 司法救助回访,延续检察温情和人文关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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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终于办下来了,有了低保和司法救助金,我们的生活和孩子的读书都有了保障!”被救助对象陈某某感激地说。9月2日,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黄令诚、县民政局房六斤局长、寨岗镇石径村村委干部等人来到司法救助对象陈某某家中进行回访,亲手把低保证递到陈某某手中。
去年10月,黄令诚检察长办理了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。在潘某甲故意伤害案中,被告人潘某甲因故意伤害导致被害人潘某乙当场死亡,潘某乙妻子陈某某头部和背部受轻伤。案发后,被告人潘某甲没有赔偿能力,一直未对被害人潘某乙一家进行赔偿。潘某乙一家有三个儿女,大女儿小红14岁,小女儿小玲和儿子小明4岁,案发时,小红正准备中考,小玲和小明准备上幼儿园,潘某乙的突然离世,使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顿时陷入了困境。
黄令诚检察长了解上述情况后,决定将其作为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办理,立即组织检察干警调查核实情况,召开部门讨论、公开听证,仅用了三个工作日就为该案四名被救助人申请了8万元司法救助金,解决了这个家庭的燃眉之急。同时,县检察院协调多部门开展多元化救助,积极与县扶贫办、镇党委等部门联系,以多种形式为三个未成年人提供学习上的帮助,为小红联系学校心理老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,以及协调、跟踪民政部门办理低保,进一步防止因案致贫、因案返贫。
“身体恢复得怎么样?孩子中考成绩如何?生活和学习有没有什么困难?”回访过程中,黄令诚检察长细心与陈某某交谈,详细了解陈某某的身体恢复情况、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、家庭经济状况、孩子的学习生活状况等,并耐心解答陈某某提出的法律问题。了解到陈某某身体恢复得不错,小红在学校上课认真,成绩优秀,心理阳光,大家都很高兴。
“现在我们的生活好多了,不用担心孩子的学习问题,日子也有了盼头,谢谢你们的帮助和关心。”陈某某说道。
司法救助回访制度,是检察机关对刑事被害人实行一次救助、长期关怀的保障。近两年来,县检察院始终坚持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司法理念,通过公开听证、多元救助、心理辅导、多维宣传等方式,加大司法救助力度,成功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,决定救助7人,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9万元,同时注重救助工作的延展性,定期回访救助对象,及时掌握被救助人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,使司法救助持续发挥实效,让被救助人切实体会到检察温情和人文关怀。
(文中除工作人员外,其他人均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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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稿:黄 懿
编辑:唐 艳